1.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资金已具备,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西华路134号立体停车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1 项目名称:西华路134号立体停车场项目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134号
2.3 项目规模:本工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134号,主要对西华路134号增设立体停车场,建设11层及9层垂直循环式机械停车库,11层车库停放小轿车、计划停车位数40个;9层车库停放SUV车、计划停车位数32个;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预算价为3954500.0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12146.54元。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最高限价:3954500.00元
2.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自甲方书面或以通讯形式通知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计5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全部工作。
(1)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2)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备供应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②施工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5拟委派的设备供应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立体车库项目经理证书或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6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的本单位在职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证书;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拟委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两家单位(即一家设备供应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设备供应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见附件一)。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5.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7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02日17时00分。
5.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②投标人完成注册企业账号之后选择项目进行报名。
③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④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如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⑥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支付。投标人在报名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标书费用,缴纳成功且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如下:
收款人: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华厦大酒店支行
帐 号:709474392341
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6572160536H
5.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支付):¥30,000.00元(人民币叁万元整)。
保证金须在2022年11月16日09:00前(按到账时间为准)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转入到以下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15735078850049
开 户 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重要提醒: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及投标保证金应以联合体主办方名义登记及提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
6.投标人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6.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
6.6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上午09:0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上午0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cg.gemas.com.cn/)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thj8888.com/)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号东宝大厦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20-38320188-180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93号2栋501室(部位:5楼整层)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8529135
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一: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附件一: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设备供应单位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设备供应单位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设备供应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